热机械轧制:
最终变形在某一温度范围内进行,使材料获得仅仅依靠热处理不能获得的特定性能的轧制工艺。
注1:轧制后如果加热到580度可能导致材料强度值的降低。如果确实需要加热到580度以上,则应由供方进行。
注2:机械轧制交货状态可能包括加速冷却、或加速冷却并回火(包括自回火),但不包括直接淬火 或淬火加回火。
牌号与化学成分:
当需要加入细化晶粒元素时,钢中应至少含有Al、Nb、V、Ti中的一种。加入的细化晶粒元素应在质 量证明书中注明含量。
当采用全铝(Alt)含量表示时,Alt应不小于0.020%。
各牌号的Cr、Ni、Cu作为残余元素时,其余含量各不大于0.30%,如供方保证,可不作分析;当需要 加入时,其含量应符合标准的规定或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
为改善钢的性能,可加入RE元素时,其加入量按钢水重量的0.02%-0.2%计算。
炼钢产品
钢类
Name
执行标准Standard
标准或协议
代表牌号
ASME/ASTM
JIS
DIN
EN
高压锅炉用钢
High pressure
boiler steel
GB5310-2008
20G
15CrMoG
12Cr1MoVG